法律问答

员工诊疗和新农合报销比例有什么不同?

保险赔偿
2019-12-03 14:2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销医疗费的算法是:医疗总费用先减去起付线,再减去自费部分(自费药、检查不报的部分),最后按照医疗机构相对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核算,其它的还有中医药报销项目提高10%,14岁以下儿童起付线降低一半,如果济南的报销政策倾向于大病求助,超过5万或6万或8万会进一步提高这部分的报销比例。所以想算得精准必须知道你们地区的新农合补偿方案,知道你医疗费用中的自费药是多少,但是在网上查不到山东具体的补偿方案。
    一般来说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1500元,报销比例55—60%,自付部分占15—20%,报销金额应在2000—3000之间!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日前在市合管办了解到,按国家政策2013年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60元,2013年继续实行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免费模式。  2013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作了新的调整。
      一是市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70%(市中医院提高5个百分点)进行补偿,儿童患者每次的起付线为15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儿童起付线为350元;  二是岳阳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为60%,岳化肿瘤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为65%;  三是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  四是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45%;  五是在市内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在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六是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患者一律不能补偿,无法鉴定的意外伤害患者按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下降2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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