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在登记结婚时可以带临时身份证吗?

2019-12-03 15:5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以说即使在第一次领取结婚证婚姻续存期间,没有第二领取结婚证,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第三,《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以会存在婚姻登记的地区差别,在不同的登记机关重复登记。
  • 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正式身份证同等的效力。参保所需登记的个人信息项,如姓名、出身年月、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可以满足登记需要。
    所以在办理社会保险的时候,临时身份的效力和正规的身份证是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