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是机动车方,在昨晚撞上非机动车方,在街道转角处,转弯弧度较小,与迎面形式而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且该摩托车上载有两人,摩托车后座者手拿一长梯,在转弯处时曾碰到汽车车头左车灯下方,以致汽车撞到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左脚腕处轻微擦伤,,另外自己购有汽车全险。

2019-12-03 17:45:2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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