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现在法定代表人没钱了。我该怎么办

2019-12-03 19:4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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