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的信用卡透支了。我能报警吗?

银行
2019-12-04 11:0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你所问的信用卡欠款报警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持卡人恶意透支但不涉及到第三人时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如下:
      由持卡人自己交纳保证金而没有由他人提供担保并且持卡人只在银行超过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取现而并非在银行的特约商家进行超过最高透支限额的消费就属于此种情形,因为此时恶意透支的当事人只涉及两方,一方是银行,另一方是持卡人,并没有涉及到双方的第三方,即担保人或特约商家。在这种情形中,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得逞除了持卡人的故意外,银行未及时发出止付令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对信用卡透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信用卡协议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并按发卡银行与持卡人的过错大小,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首先,应由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不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发卡银行还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透支额的返还责任,并赔偿损失。
    其次,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发卡行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防止恶意透支行为发生却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及时发出止付令是造成损失发生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时,在持卡的恶意透支人未归还前,由于发卡银行自身过错所造成的信用卡透支损失,应由发卡银行自行承担。
  • 你好:如果是因为偿还能力不足时,应及时和银行沟通,请他们宽限时间或者减免利息。不要恶意拖欠。有关法律依据发给你,请参考: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2、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3、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