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应届毕业生,刚工作一个月,现在想辞职,和用人单位签的三方协议,现在处于试用期,档案和报到证都在用人单位,我用交违约金吗,怎么才能取出档案和报到证!

2018-09-03 11:0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 就业协议签订后,若学生或用人单位违约,由责任方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学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解除协议,应签署解除协议文件,交学校就业办备案。
    有关解约或违约的手续完备后,学生可重新择业。
    学生在与新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新用人单位的接受函以及与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协议或违约手续的完备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就业协议书,再重新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学校向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方案变更。

    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业协议签订后,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的争议,由学校出面协调解决或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协调解决,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万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毕业生不要以为不签合同就可以更自由,不签合同会损害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在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况时,会带来更大麻烦。
    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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