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问题是:我所承包的工程完工后,向包工头,单指我的上层结构债务人,追讨我夫妇做工的工程款,讨了好久才拿到三分之一钱,借口推拖到现在都3个多月了,现在是包工头人搬走了住处跑了,人也找不到,只知道他的电话和微信,现在是打电话就关机,我去公司的项目部去找领导寻求解决,可他们说只认包工头,XX局也去过了没受理,请问律师,我们夫妇这个情况,工程款尾数还能拿到吗,望指点迷津,谢谢

2019-12-04 13:43: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比如你们的注册资金额是10万元,欠债30万元,那么你们承担赔付债务10万元。在清偿10万元债务之后,不会涉及个人资产。
    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又债权人自己承担,因为他没有看到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还要给他投资,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
    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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