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夫妻手写协议有用吗?

2019-12-04 14: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内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中的约束条款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方,比如说约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就债务问题起诉至法院照样可以将你们夫妻列为共同被告。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之类的属于家庭内部事务的,由你们夫妻协商,签订了协议的以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 一、手写协议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与损害第三方及国家利益的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合同(协议)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只有一份协议时,存在合同程序上的瑕疵(应当合同当事人分别持有或相应机关存档),但这个瑕疵不影响合同效力。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与协议书的份数没有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协议就生效了。
    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劳动合同要双式)外,协议书的正本实际上就是份就成就了,其它的可以视为协议或合同的副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协议只有一份(比如借款协议双方签字了存于债权人处,诺允合同一般也只有一份)的情况,并不影响协议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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