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拒绝满额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我需要做什么?

2019-12-04 18:3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关于劳动者的就业补偿金相关规定:
    一、劳动者辞职多久能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偿金,如果双方协商解决的话,协商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那么很快就可以拿到;
    二、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那么快的话需要
    2、3个月,慢的话可能拖延2年以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需要按下列步奏进行: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一般60天内做出工伤认定;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出伤残等级后分别给予以下赔偿:工伤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均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拿到鉴定等级后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要等到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交通事故发生后经过鉴定得出伤残登记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明确确认为: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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