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的审批流程和要求有什么呢

2019-12-05 10:3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的流程是:??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首先要对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和组建法案,在此基础山上,二人以上的发起人应签订发起人决议或做成发起人会议决议。
      该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各自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在法律性质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如果公司设立成功,该协议履行完毕,因设立所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如果设立不成,如因设立对外负有债务,则应依设立协议由设立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经营的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以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盈余的分配和风险分担的原则等。
  • 依照《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七条,在中国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第七条所述的必备投资者;
    (二)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除第七条所述必备投资者外,其他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美元。
    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三)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四)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五)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 分公司是非法人机构,所以是没有注册资金的,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一个负责人,分公司的税务可以申请由总公司进行核算也可以申请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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