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外地买的特产快递是本地人发货的、第三天没有收到货、在网上查已经签收、但是我没收到货、找了快递公司说是快递员把我的货送错了送到别家了、现在别家不承认收了货、我有一千四百多的货、现在要求快递赔偿是不是全额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19-12-05 10:40: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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