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O9年在江西省丰城市买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当时买价18万,应当时不能过户只写了协议,协议为过户费1万之内由我出,1万之外由卖方出。丰城市经济适用房在17年才能上市,我在18年年底才知道可以过户,所以要求卖方和我去过户,可卖方不出超部分的过户费,我想问一下各位专家,这算违约吗?可协议没写违约怎么办,如果能诉求违约金的话,违约金有多少钱?麻烦各位了

2019-12-05 11:23: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应该按照合同上面备注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房东违约情况下,租客有权继续租住,对于租客违约,房东可以要求其按照租赁合同上面条例进行赔款。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明确相关违约条款
    房东和租客租赁关系产生时候,是必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约束双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相关的问题,租赁合同
    (1)应该明确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有明确的违约条款的租赁合同,可以在相关纠纷或者违约情况下起重要作用。
    二、租赁关系期间,房东违约,租客有权不迁出
    对于租赁关系存在期间,房东和租客都应该按照租赁合同文件要求共同去履行各自义务,若因为房东自主原因而需要对租赁合同进行违约的情况下,租客是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在房屋居住或者向房东要求经济补偿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租赁关系期间,租客违约,房东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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