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12号发工资,因为我从6号休病假,公司没有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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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找
劳动纠纷调解、仲裁机关,或者向法院起诉。
不发工资属于劳动纠纷。
《劳动法》具体规定了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
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公司效益不好也不能拖欠工资,而且是拖欠了半年的工资,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资方面的具体规定:劳动者提供劳动,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建议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索要拖欠的工资,或者搜集好相关的
证据,去申请
劳动仲裁,请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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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一)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级的85%发给。
职工病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为:
(一)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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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破产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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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