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在单位上班,突觉得舌头说话不利落,身体向一边到,跟当班领导反应,没及时送医院,而是到中午吃饭时才让回家的,回家到了医院就住院了,医生说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了,请问单位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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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
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
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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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