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2.23号晚上,我们去饭店吃饭,被饭店老板十几个人群殴,我们并未还手,当晚到医院报警,第二天去警局立案,要求开具伤情鉴定,到所里说,要全体做完笔录后才能开具申请,就这样,一个人的笔录高达六个小时多,我们几个人做笔录就做了3天,因为没有外伤,昨天通知去做伤情鉴定,我们的伤基本上都恢复了差不多了,他们这样合规吗?我们做鉴定还有意义吗?

暴力伤害
2019-12-05 1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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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