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妈妈离婚??户籍和爸爸一起的,高校期内户籍迁往大学。能够在念书期内迁到妈妈户籍里吗?或是能够毕业了不迁回户籍地 迁到妈妈户籍吗?

离婚
2019-12-06 13:5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应届毕业生户口怎样迁移: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很多毕业生同学反映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只有1个月,会影响到在这之后去报到。现作如下说明:  
    1、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1个月为公安部的规定,并非地方公安机关在办理迁移证时设定的。  
    2、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不能延长,到期后如果需延长的可到出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3、一般来讲,如实反映情况,即便是迁移证过期,接受地派出所也大都会酌情予以办理。所以大家不必十分担心。  
    4、如确需延长迁移证有效期,也请同学们在迁移证到期后再来我所办理延期手续。
  • 孩子上学户口问题涉及很多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户口是外地的孩子怎么上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你可以凭在该地的暂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及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直接和当地的学校联系,如果有异议或被拒绝时,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当地区教育局的批准,可以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
    现在上小学的年龄必须满6周岁,也就是07年出生的小孩上小学一年级应该到2013年9月才可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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