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投诉一家艺考后教育培训机构 这个机构有轻微的打学生现象 男老师随便进女生宿舍掀被子 没有隐私性可言 并且拿学生个人物品不归还 我现在希望向教育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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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若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法律上属于
非法人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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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