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聚赌被捕,经审查,有设立赌厅的怀疑,如今刑事拘留,额度不清楚,聚赌被捕总数21人,我想问一下会判多久?

2019-12-07 06:5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赌注或者一次输赢金额巨大的;
    (二)六个月内参与赌博三次以上,输赢累计金额巨大的;
    (三)因赌博受治安处罚后又参与赌博的;
    (四)明知他人赌博而为其提供场所、工具或者其他条件的。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下拘留,或单处、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赌注或者一次输赢金额较大的;
    (二)六个月内参与赌博三次以上,输赢累计金额较大的;
    (三)为赌博望风放哨、通风报信的。
  • 开设赌场罪《刑法修正案
    (六)》第18条(即《刑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因此你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开设赌场罪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是开设者不直接参与赌博,以收取场地费、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
      
    2、是开设者直接参与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机、老虎机或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
      
    3、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第一种、第二种形式九十年代比较常见,现在主要是第三种形式
  • 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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