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被盗用了,我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银行
2019-12-07 07:5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一旦丢失或被自动柜员机吞进去,没有与卡一致的身份证无法办理挂失或取证业务。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六条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 1、应当找公安部门,身份证号码被盗用属于公安部门的案件受理范围;  
    2、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贷款逾期不还,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信用记录上也会增加不良信用,银行对于借款人的不良征信记录要求为连续3次,累计6次。若有不良信用记录,即使有担保人,银行也不会受理贷款申请。
    所以,此时贷款申请人应该“养好”自己的信用记录后再进行贷款,如果实在是缺乏资金,可以选择去小贷金融公司申请贷款,只是贷款的利率会高一点。信用记录通常要保留5年,所以一旦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首先应该尽量将已逾期的款项还上,并且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一段时间之后,逾期还款记录自然会被屏蔽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