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财产分割协议如何生效。

2019-12-07 09:1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不能强制执行,法院裁判离婚就是离婚了,即解除了夫妻关系。rn
    2、如果有法院的裁判书了,一些关于财产和抚养费之类的能够申请强制执行。rn
    3、按照裁判书上的内容要求执行就能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 离婚协议中一方表示放弃财产分割应当分得的部分,如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如果作出以上意思表示一方遭受外界干扰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那么该意思表示可撤销,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要求撤销。
    如果以上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以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目的、或者分割之财产包括法律禁止之物等,意思表示无效。
    所谓假离婚,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双方协商假离婚,因无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协议未成立,则更谈不上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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