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最右边车道行驶时受后方车辆追尾撞击成重伤并致残,现在交警以行驶证过期为由初步认定我们承担次要责任。

2018-09-03 15:0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商业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行驶证过期首先你行驶证过期就是无证驾驶汽车(不管是不是农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你就要负全则 其次 在中国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候是往往偏向于行人和非机动车(包括摩托车)的 不管不理不理解 但现实就是这样 所以不要考虑摩托车无证驾驶的问题 我想交警一定会判你主要责任 试着多向交警提供对方的违章行为和自己诚恳的承认错误 相信一定对你有好处 去试试 希望能解决你的烦恼 谢谢
  • 汽车被人追尾属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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