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他人欠钱不还,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2019-12-07 14:0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借钱不还怎么办? 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   债权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向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   
    (2)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有自己完成的公证事务;   
    (3)公证人员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4)依法送达公证书。公证书应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5)签发执行证书。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当核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实情况,以免被执行人对给付内容提出疑义,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2、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可以申请支付令。   
    1、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2)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2、递交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到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法院受理申请,发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4、债务人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