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酒店服务员。我已经工作了将近四年。我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或重新发行任何货币。我现在超龄了。起初,我可以买,也可以不买,但我是自己买的。我可以问一下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的辞职吗?我还能要求公司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作吗?A

2019-12-07 14:2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
      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
      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医疗保险自出生即可参保(部分地方允许准新生儿参保),不受年龄限制。
  •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 关于劳动者于用人单位不买社会保险约定的合法性问题,通过下列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二款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二款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法院实务判例,单位与员工签订不买保险的协议,因为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情况,依法确认该协议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