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被遗忘幼儿园校车内死亡!案发7月11日,7月12日现在公安机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司机与教师也按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责任是老师或者司机!7月11日园长不在幼儿园有证据!管理制度完善!公安机关没有弄轻事实的情况直接将园长一起刑事拘留这样对吗?检察院能批捕园长吗?开庭后应该付刑事责任吗?开庭后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和第一百三十五条处置吗?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能套用以上两条吗?园长有交界性卵巢囊肿~卵巢癌的一种,手术一年!随时可能复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能申请保外就医吗?

2018-09-03 16:0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 你好:
    1、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具体程序可以与当地监狱联系。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