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被对方故意骑车撞倒打伤,而且我不认识对方,故意实施欧打后逃离现场,我该要求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

2018-09-03 16:3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金额确定,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才能够确定,如果进行了伤残鉴定后确定为轻伤以上的,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还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被打属于被侵权,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人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补偿金(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被抚养人生活费、致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 因为故意打人造成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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