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车祸找保险公司,但是赔偿太少,我还能找到车主吗?

2019-12-08 11: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先行赔偿,保险人再赔偿给被保险人,各方协商好即可。
    相关规定:
    1、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2、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3、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4、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 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应当在得到救治后,尽快准备好上述材料进行有关手续的办理,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