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和小货车相碰,小货车买车人超速行驶,两辆车在桥头相逢,小货车往右边行车,电动车像南行车,电动车买车人负伤,小货车买车人没事儿,小货车有全险,我想问一下该如何索赔

2019-12-08 1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罚款元,驾驶证记3分。
    《交通违法扣分》规定:
    扣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高速路违章如果是在车辆辖区内,可以直接到车辆上户车管所处理。
    如果是异地违章,主要有2种办法:
    方法一,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方法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邮寄给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管是哪种处理方法对车主来说都是费钱、费事的事情;所以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这样才会勉去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 一、超速行驶对交通事故的鉴定处理危害大吗  超速行驶对交通事故的鉴定处理危害大。根据2013新交通法可知,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6、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7、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9、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有以下行为的,驾驶者要承担全部责任  1:闯红灯  2:装载的货物飘散、遗撒  3:未按规定装载货物  4:未按规定牵引车辆  5:未按指示灯方向通行  6:驶入禁行车道  7:违法掉头: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8:三轮车摩托车驶入禁行路  9:为服从交警指挥  10:未避让特种车辆  11:未避让作业车辆  12:进主路车辆为让行主路内的车:准备进主路车辆未让行主路内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13:辅路车辆未让出主路的车:在辅路行驶车辆未让行驶出主路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14:进出停车泊位的车未让行  15:坡路未让行  
    三、不适用双方协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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