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体户变更经营人要注销营业执照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及新店名.注销后以前的店名不能用,我们合资开店.有一个合资人退出.营业执照用他的身份证办理的.现在要变更经营人办理营业执照.请问有什么办法保留店名只变更经营人。(个体户变更经营人就要注销营业执照店名也不让用.好不容易打响的店名让前期的广告费损失这合理吗)

公司税务
2019-12-09 10:0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注销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营业执照,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备案登记   自注销(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领取《公司备案通知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注销税务登记及其他清算工作(略)   
    (三)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 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 中小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如下: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为隶属单位变更名称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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