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登记是去民政局还是去婚姻登记处?

2019-12-09 16:4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离婚后再登记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是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 结婚登记双方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
    结婚登记双方要满足什么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并不一定由婚姻登记机关的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没有离开住所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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