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怀孕期间,做营业员,在单位干了6年,她们单位计划3月31日撤柜,目前要和她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2020年6月到期),目前她单位没有拿出具体的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方案,我想咨询下像我老婆这种情况,正常情况,单位该怎么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9 17:40:2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在《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之前,《劳动法》是有规定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是不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如果公司不愿再续签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支付补偿金的时间是从2008年开始,之前在职的不算。这个也是《劳动合同法》以人为本,倾向性保护劳动者的体现。
    3、也并非所有到期终止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同意以不低于之前劳动条件提出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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