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个月十号书面申请了做到这个月20号离职,火车票那时也订的21号,当时公司同意了但是今天公司给我说这个月十号就可以走,因为十号会有人来,问题是这十天我不可能去住宾馆吃快餐吧!火车票那时候都是抢的,现在更本就没那几天的票!谁懂劳动法的帮帮忙,谢谢!

2019-12-10 02:08: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辞职到期了,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和公司还有劳资纠纷,劳动者可以在离职一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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