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孩子校园内看到同学们与老师打架斗殴,他去拉架,殊不知他还没有以往,她们就打过了,而教师确说我小孩拉偏架,造成我小孩停学,并且同学们不想要和他在一起玩,教师能算侵害我小孩的民事权利

2019-12-10 08:5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 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
    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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