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我丈夫的房子已经被拆除,两个两居室的房子已经搬迁,但是一个一居室的房子还没有确定。这所一居室的房子是由我儿子的独生子资助的,而且这些房子都是以我岳母的名义建造的。我岳母同意给我一间卧室的房子。我应该如何写协议?如果协议签署后我和丈夫离婚,会影响我吗?

离婚
2019-12-10 11:3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家庭暴力对于财产分割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抚养权的取得一般有两种:协议处理,和法院判决处理。协议处理比较简单,是双方协议离婚时,子女随哪边生活,由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决定了,并且会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归哪方抚养。
    法院判决处理则会复杂一些。

    现已放开二胎政策,不同于国外将孩子都判在一处,国内一般情况下,有两个子女的,法院会判一边一个。而独生子女,如果双方都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及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作出判决。
    这里子女的年龄界限划分为: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上和十周岁以上。

  •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