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想和我离婚。为了我的孩子,我不想离开。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2-10 13:4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夫妻双方好好沟通,一方如果坚持离婚的话,通常也是可以离的,因为离婚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如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无法调解,一般是会判离的。
  • 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那么这两种离婚方式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