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高中一起交三年学费,不转学和不取钱是违法的吗?

2019-12-11 05:5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学籍到户口所在地就读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其他可参看《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教基〔2014〕6号):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审批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卡(由电子学籍系统打印或学籍档案中复印)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向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监护人填写相关内容,学校在相应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二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校有关人员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和家庭住址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第三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盖章;  第四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寒假、暑假期间办理。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
  • 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
      
    1、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2、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
      至于是否一定可以退学费,教育及相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强制规定。需要学生或者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
      如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学生或者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

  • 一、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1.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由要求转学(借读)的学生或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签章同意后,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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