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名企业员工因企业垮了档案资料遗失现申请办理离休个人社保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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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需要提供8个证件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员工
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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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满足要求: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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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所需材料】 单位应提供:
1、重新补签的劳动合同书;
2、终止、解除合同文件。 【办理程序】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标,负责组织收集补办人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办结时限】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即为受理补办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补办认定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企业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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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金即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国家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
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
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
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企业职工陈小姐以4000元为缴费基数,个人每个月需缴纳养老保险320元,如果按现在政策退休,以工龄20年计算,那么陈小姐退休后可以领到多少钱呢? 目前全省上年底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600元,那么陈小姐的基础养老金部分=(2600+2600)除以2×20×1%,即520元。而个账户养老金=320×12(月)×20(年工龄)除以150(注:女性固定为150个月),即600元。地方养老金=
8.64除以2×10(年)×1%,即
43.2元。因此,陈小姐的退休工资只有1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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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