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家的住宅土地被亲戚卖给了别人,如何要回?这片住宅土地是爸爸还在世的时候不知是借给二伯用的还是卖给二伯的,当时二伯给了爸爸7千块钱,但没有什么合同什么的,现在二伯转手卖给了大姑,大姑又准备14万卖给别人,之前有商量我们掏钱把那片地买回来,但是大姑不卖,现在准备卖给别人,现在那片地的户名是我爸爸的,想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把住宅土地要回来

2019-12-11 07:11: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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