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来自合肥,我来自淮北,我的户口已经搬到合肥了。自从我们结婚以来,我们一直住在蚌埠。结婚前,我丈夫在蚌埠住了将近20年。现在他离婚了。我必须去合肥吗?蚌埠能离婚吗?

离婚
2019-12-11 11:19: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 办理离婚所需材料、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协议离婚准备材料、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1、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3、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寸免冠照片;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
    4、协议离婚具体步骤夫妻双方写好给民政部门的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带上2寸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离婚机构;婚姻登记听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领取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