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下班的路上,我没有碰到汽车,但是当我碰到汽车的尾部时,我受伤了。是工伤吗?

2019-12-11 15:0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1、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2、上下班途中非交通事故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列情形应认定工伤:()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受事故伤害;
    (二)工作间前工作场所内事与工作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
    (三)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
    (五)工外期间由于工作原受伤害或者发事故落明;
    (六)班途受非本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七)律、行政规规定应认定工伤其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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