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打架斗殴被企业撤职,企业沒有派发我上月薪水,企业说成必须补办离职流程才能够,咋办,

其它
2019-12-11 17:5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拖欠工资的。你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的。你可以携带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你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来给你准确的法律指导。
  • 劳务派遣工劳动关系在属于的劳务公司,首先肯定需要第一时间告知劳务派遣公司并按照入职时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上的离职流程办理,一般都需要先告知劳务派遣公司离职意向后再到实际工作单位办理离职,只要按照合同或协议就没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离职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