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我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双方人无伤,对方要求陪5000元,本人不同意并报警,警方说陪500元,对方不同意并起诉,法院判决陪3000元,本人末理,现在怎么处理

2018-09-04 05: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除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
    对于能现场采取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

    保持现场的完整性,能够获得事故发生时的原始证据,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如有必要,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破坏。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
    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5)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写上吧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 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公告送达。
      经法院送达后,如果当事人不应诉的,则属于放弃答辩权和抗辩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般对方对赔偿不满意才会起诉,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给的太少。
    会从两点找起诉理由
    1 对车辆贬值问题进行起诉,法院会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方面没有法律支持,只能调解,没有具体赔偿标准。
    2 对伤者精神损失问题进行起诉,也没有具体标准,但法院比较支持精神损失赔偿,一般数额不会太大
    最大的赔偿就是保险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等。
    在开庭时把保险公司带上,他们会委派律师出庭。
    最后法院会让保险公司赔偿,多出的这两部分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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