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在中国有过犯罪记录,违法犯罪时没满18岁,判刑缓刑1年多,现企业规定我要去XX公出,护照签证也早已办出来了。签证办理已经办,我想问一下假如签证办理办出来了,去XX通关时必须填好的应试卷中的有无犯罪记录那条我该如何填,填是得话是否会被拒,填否得话是否会被调档案查出来案底后被拒!???

刑事辩护
2019-12-12 08:3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 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一、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具;
    二、此证明不是随意可以开具的,你应当与派出所协商或将所要此证明的单位要求意见或表格,提供给派出所。

  • 1、对于刑法的适用,按未满十六周岁算;对于刑事审判程序按成年人算。
    2、已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8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时的年龄),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如果当时未满十四周岁或者是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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