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上告离异,是不是能够规定赔偿费及办喜宴时爸爸妈妈为自己的资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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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做如下回复:
1、应是起诉
离婚。如是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如果一方又不同意离婚,并且出具书面的材料,另一方仍要求离婚,则需要看是否构成感情破裂的条件。
3、这个要求不合理。至于是否需要给予补偿,需要看具体的案情。
4、补偿款是在法院判决生效的前提下才能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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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
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这一规定明确表明了我国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因身体受到伤害,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9条的规定,由致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可判决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按照致害程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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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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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