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工资2000,转正定级后薪水3000合理合法吗

2019-12-12 13:3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仲裁委会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

    2.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试用期是指包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计算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北京市
    (2)为例,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每月为2000元人民币,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的标准.
    注意: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工资标准不同,对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以实际情况为准,但是不得违法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规定的标准。
  •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满即为拟转正的时间。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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