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保障卡还没出去等卡出去在交费吗

社会保障
2019-12-12 14:5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卡没钱的原因:
    1. 如果你每月都在缴纳社保,那么都会定期将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打入到你的社保卡中。如果你买药或者住院消费掉,那么里面就会没有钱。
    2. 一般社保卡有两个帐户,一个是养老帐户,一个是医疗帐户,如果只交医疗保险,未交养老保险的话,是没有余额的。
    除此之外,还有此类情况应该是持失业证参加医保的个人参保人员的可能。
    根据医保政策,个人参保的正常缴费比例为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其中
    3.5%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普通门诊治疗、购药;
    6.5%划入医保统筹账户,用于住院治疗。
    而失业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
    6.5%缴费,仅享受医保参保人员同等住院待遇。因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再提现使用,这就意味着失业人员
    3.5%的个人账户资金掌握在自己手中,是“活钱”。

  • 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
    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
    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
    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