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脚踝挫伤3厘米费用更少,公司不想办理工伤手续,我该怎么办?

2019-12-12 14:5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确定伤残的等级。你们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或者在受伤后30日内没有申请,你或者你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鉴定的结果计算赔偿的数额。工伤赔偿范围:医疗费(据实报销)、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后续治疗费,造成伤残的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综合伤者的情况具体计算。
    3、能否切实得到赔偿,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赔偿的数额,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参与谈判,如果谈判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仲裁裁定后如果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还可能涉及到诉讼程序。

  • 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2.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4.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工伤后你要保持冷静,出院后你得保存好你的治疗资料,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等留做证据,然后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照片,工作证,或者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治疗证明和详细的受伤经过的书面说明,厂方的工商注册资料。有了以上的就可以的了。
    认定了工伤后,就到社保局申请伤残鉴定,有了伤残级别,就可以计算工伤待遇赔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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