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面包车压双黄线左转弯调头,与对向行驶二轮摩的相撞,摩的和驾驶圆未伤,摩的上二乘客落地,轻微外伤,治疗好已好,并赔偿出院.交警判面包车7分责,摩的3分责.两伤者费用我们共同承担的,摩的要求我把他多出的钱赔他,他才肯鉴字,我又没钱,签不了字,保险公司那又办不了手续,我车也取不了,好愁,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12-13 10:44: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后最长15天可以取车。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综上所述,责任认定最长10天,认定书出来5天放车,所以最长15天可以领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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