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个月了。我不想离婚。我非常关心这段婚姻

离婚
2019-12-13 23:5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手续
    需在任意一方户籍地的
    婚姻登记处办理
    或者一方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办理
    需带双方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
    结婚证,离婚协议的一式三份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办理
  • 您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请来电咨询。
  •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