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单位签了三个门面来做小吃,其中一个不允许出租或转让。因为生意不好,我和其他人合伙把其中两个做成一个小超市,另一个人的名字写在营业执照上。这违反规定吗?

其它
2019-12-14 06:57: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 所谓营业执照过户,就是营业执照变更所有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允许变更经营者,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变更即为股东变更,也就是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所有者为全体股东,只要变更了股东、股权,就意味着营业执照过户完成。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
    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房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的配备等,还包括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子使用、保护、期限等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详细内容可见租房协议书样本。
    租房协议书在网络上面有很多的模板,可以进行参考,按照你们之间的具体情况充实协议的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卫。
    1-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42平方米包括设施。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场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 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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