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相反的方向停了下来,但是停了很久。下车时,我们被从对面开来的小货车车斗撞到了车前的侧灯,导致从后门下车的人被车的冲击力车撞到,导致人在车门后面被撞倒受伤。这一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倒车停车的责任是什么?

2019-12-14 07:1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电瓶车逆向行驶撞到横窜马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现事故的,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来承担责任
    2.电瓶车车主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过错,因此机动车方可以承担小部分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5.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因此,医药费大部分应该由电瓶车车主自负

  • 一、逆向停车,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20%的责任。
      
    二、原因:因为逆向停车也就是不按规定停车,逆向停车妨碍了车道车辆通行,影响行车视线故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中的第33条和第34条和第七章 法律责任中的第90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 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物权法规定业主权利有: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4.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5.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6.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7.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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